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变革,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外贸处理制度,促进外贸稳中提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品进出口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则》《货品出口答应证处理办法》等法令、行政法规和规章,商务部、海关总署决议对出口答应证件申领和适用货品通关实施无纸化。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归于约束出口处理的货品实施出口答应证件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出口上述货品的出口单位可自行挑选无纸作业或许有纸作业方法。挑选无纸作业方法的,应向商务部或许受商务部托付的组织请求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答应证》(以下简称为出口答应证)电子证书,并以通关作业无纸化方法向海关处理货品出口通关验放手续,通关程序中可免于提交出口答应证纸质证书。挑选有纸作业方法的,仍按现行规则处理。
二、海关经过联网核对验核出口答应证电子证书,不再进行纸面签注,并将出口答应证运用状况、清关状况等数据电文及时反应商务部。出口答应证发证组织根据上述数据电文履行出口答应证核销、吊销和改变等操作,不再核验海关书面签注。
三、无纸作业方法触及的其他有关程序,按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5号和商办配函〔2015〕494号的规则履行。因处理需求或其他景象需验核出口答应证纸质证书的,出口单位应弥补提交纸质证书,或许以有纸作业方法处理货品出口通关验放手续。
四、出口答应证电子证照启用后,出口单位凭出口答应证电子证照向海关处理货品出口通关验放手续。有关事宜将另行发布。
五、受商务部托付的组织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商务主管部门。
六、出口答应证发证组织包含下列单位:受商务部托付的组织,商务部驻大连、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海南、南宁、南京、武汉、青岛、郑州、福州、西安、成都、杭州、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商务部配额答应证事务局。
七、本公告由商务部、海关总署担任解说。以往有关法令法规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网站处理: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技术上的支撑: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技术支撑电话